中醫藥從業員培訓資助計劃 (A1-1, A1-2, A1-3) - 中醫藥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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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從業員培訓資助計劃 (A1-1, A1-2, 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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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成為課程提供機構

培訓課程提供機構

 

培訓課程提供機構是指能夠提供以下培訓課程的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

a)  資歷架構認可培訓課程(A1-1 課程)︰

  1. 中醫培訓課程
  2. 中藥培訓課程

b)  包含評估的培訓課程(A1-2 課程)︰   

  1. 中醫培訓課程
  2. 中藥培訓課程

c)  一般進修課程(A1-3 課程):   

  1. 中醫培訓課程
  2. 中藥培訓課程

 

登記成為培訓課程提供機構

 

培訓課程提供機構如進行新登記培訓課程的申請,均必須符合下列相同的登記要求:

a)  第一類別 「資歷架構認可培訓課程」(A1-1課程):

     (i)  中醫培訓課程:

           -   須為符合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訂定的註冊中醫進修中醫藥學(CME)要求之課程;及

           -   香港資歷架構級別4或以上的課程(例如高級文憑或以上)。

     (ii) 中藥培訓課程:

           -   由「中藥進修課程提供機構」舉辦;及

           -   課程主要內容符合「中藥從業員進修範圍」;及

          -  香港資歷架構級別2或以上的課程(例如證書或以上)。

b)  第二類別「包含評估的培訓課程」(A1-2課程):

     (i)  中醫培訓課程:

            -   須為符合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訂定的註冊中醫進修中醫藥學(CME)要求之課程;及

            -   具「合適評估方法」的課程。

    (ii)  中藥培訓課程︰

            -   由「中藥進修課程提供機構」舉辦;及

            -   課程主要內容符合「中藥從業員進修範圍」;及

            -   具「合適評估方法」的課程。

c)  第三類別 「一般進修課程」(A1-3課程):

     (i)    中醫培訓課程:

             -   須為符合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訂定的註冊中醫進修中醫藥學(CME)要求之課程。

    (ii)    中藥培訓課程︰

             -   由「中藥進修課程提供機構」舉辦;及

             -   課程主要內容符合「中藥從業員進修範圍」。

 

「中藥進修課程提供機構」

 

舉辦中藥進修課程的課程提供機構須符合以下要求︰

  1. 為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及
  2. 於過去五年(遞交申請表格起計)曾為中藥業界提供有關中藥的培訓課程,每課程單元須多於50人參與;及
  3. 具相關專業人才。

 

「合適評估方法」培訓課程之有關要求

 

中醫藥從業員資助計畫中,包含評估的培訓課程須具備「合適評估方法」,有關要求如下︰

  1. 課程考核的形式不限,以配合課程設計,反映學員是否能達到預期學習目的為原則,基本的評估方法包括筆試、書面報告或/及實務評估(操作考核)等;
  2. 課程必須包括出席率要求,如學員未能滿足出席率要求,當被視為未能完成課程論;
  3. 一般而言,如課程內容以理論講授為主,其考核可以筆試或書面報告等形式進行;如內容以實際操作為主,則宜包括操作考試;
  4. 考核題目設計須符合課程水準,一般建議考題宜多於一種題型,其中包括文字論述題;
  5. 所有考核須保存清晰、完整的證據和記錄,例如筆試的試題、參考答案和答題卷(連改卷評分);操作試的試題、評分準則、評分紙和考試錄影等,培訓課程完結後,以上證據和紀錄均須妥善保存七年或執行機構稍後公布日期(以較早到期為准),以備查考;
  6. 課程舉辦機構有責任確保考核安排和過程確守公平公正的原則,並有合理足夠的措施確保考核在公平、合理的情況下進行;
  7. 課程提供機構在課程完結後,須總結學員的出席和考核情況,並向能通過出席率和考核要求的學員發出證明;及
  8. 生產力局可能會到現場考查課程和考核情況,亦會抽查考核相關的檔案。

 

註冊中醫進修中醫藥學的相關科目

 

請參閱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建議的「註冊中醫進修中醫藥學的相關科目」。

 

「中藥從業員進修範圍」

 

中醫藥從業員培訓資助計劃所訂定的「中藥從業員進修範圍」包括︰

  1. 臨床中藥學;
  2. 中藥製劑學;
  3. 中藥炮製學;
  4. 中藥鑑定學;
  5. 中藥藥事管理;
  6. 中藥供應鏈管理;
  7. 中藥商品學;
  8. 中藥藥理學;
  9. 中藥相關法規;
  10. 中藥理論;
  11. 中藥文獻學;
  12. 中成藥學;
  13. 中藥用藥安全;
  14. 中藥/中成藥分析;
  15. 中藥毒理學;
  16. 中藥臨床藥學;
  17. 方劑學;
  18. 藥用植物學/生藥學;及
  19. 香港中藥習用品介紹。

 

培訓課程名單

 

培訓課程名單將列載以下資料:

  1. 培訓課程名稱及基本資料;
  2. 培訓機構名稱及聯絡資料;
  3. 登記類別(資歷架構認可的中醫及/或中藥培訓課程、包含評估的中醫及/或中藥培訓課程和/或一般中醫及/或中藥進修課程);
  4. 資料只供名單使用者作為參考的免責條款;
  5. 其他與申請本資助計劃相關的資料

名單資料會適時更新,供公眾下載及協助參與資助計劃的申請者搜索合適的合資格培訓課程。

 

培訓課程登記指引及表格

 

有興趣參與的培訓課程提供機構可向執行機構提出登記申請,並請參閱培訓課程登記指引的登記程序及準則。申請機構應填妥申請表格,清楚列明欲登記的培訓課程的所屬類別,並把已填妥之登記申請表格連同所需證明文件,遞交執行機構。所有符合登記準則的培訓課程均會按登記類別列入名單,並獲執行機構書面通知。

提交登記申請無需繳付申請費用,登記課程的數量亦沒有限制。

 

培訓課程登記指引
申請登記培訓課程表格
透過網上登記系統提交:
透過網上登記系統提交:
透過郵寄方式提交
透過郵寄方式提交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 (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更多有關中醫藥從業員培訓資助計劃 (A1-1, A1-2, A1-3)之查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