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中醫藥行業培訓資助計劃(B1-1計劃)資助合資格機構舉辦具開創性的培訓項目,以提升中醫藥業界的專業知識水平、示範行業良好操作標準,並填補市場上現有課程之不足。
中醫藥推廣資助計劃(B1-2計劃)資助合資格機構舉辦不同形式的中醫藥宣傳及公眾教育活動,對象涵蓋幼稚園學童、中小學生、長者及公眾等,以提高市民大眾對中醫藥的認知並展示行業的最新發展。
下一輪的「行業支援計劃(B計劃) 」的申請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28日。
中醫藥發展基金自2020年2月27日起,已在行業支援計劃(包括B1-1、B1-2和B2計劃)下加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作為優先考慮主題,鼓勵業界提出與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有關的培訓、推廣及研究項目的申請。基金已完成最後一批的加快處理「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申請,此後「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將繼續列作優先考慮主題,有關申請將與其他B計劃的申請一同處理。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下註冊的非牟利組織*(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商會或學會等組織)、本地大學及已經註冊的高等教育院校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非牟利組織是指不派發紅利予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其他人士的非分配利潤組織。
項目可涵蓋不同類型的活動,例如:舉辦培訓課程、工作坊、研討會、流動展覽、展覽會、推廣會及製作短片、網站#等。
#執行機構保留移除不恰當的內容的權利。
除非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同意,獲資助項目的執行時間為1年內完成。
申請機構須向基金執行機構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副本(例如商業登記證、章程或相關文件)及項目詳細計劃書:
提交申請無須繳付任何費用。在接獲申請後,基金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並由基金諮詢委員會進行討論,由醫務衞生局就申請作最後決定。執行機構處理申請至申請機構獲申請結果通知,時間約為 4 個月。
涉及舉辦培訓課程的申請項目,亦須參考以下審批準則:
在符合資助款項發放的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執行機構會一般於 2 個月內以銀行過戶方式支付資助款項。
根據項目的執行時間,申請機構可選擇不同的資助發放安排:
1. 完成項目後報銷項目開支;或
2. 選擇要求執行機構預先撥款 –
(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不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兩次(首期及終期)撥款- ;或
(i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三次(首期、中期及終期) 撥款。
如項目不能夠在核准執行期內完成,申請機構須提供充分理據,並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
如涉及中期撥款,申請機構須於項目開始第14個月提交中期報告及中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並在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提交總結報告及終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有關資助款項發放的相關條件、報告及審計帳目的要求,可參考本計劃申請資助指引。有關報告的範本亦可於本網站下載。
運作流程如下:
#如項目不能夠在1年內完成,申請機構需提供充分理據,並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同意。選擇二的資助安排亦適用於項目推行時間在12-15個月內的項目。如項目推行時間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三期撥款(首期、中期及終期),申請機構須於項目開始第14個月提交中期報告及中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並在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提交總結報告及終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有關資助款項發放的相關條件、報告及審計賬目的要求可參考本計劃申請資助指引。有關報告的範本亦可於本網站下載。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2022年3月28日「中醫藥發展基金」行業支援計劃及中醫藥資源平台最新資訊分享會 - 項目經驗分享(一)
2022年3月28日「中醫藥發展基金」行業支援計劃及中醫藥資源平台最新資訊分享會 - 項目經驗分享(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