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計劃書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C1計劃)主要為配合香港首間中醫醫院發展,開展符合本地中醫住院服務需要的培訓項目,加強中醫藥臨床及醫務管理人才隊伍的建設。培訓對象包括中醫師及各相關醫療專業人員。
在香港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1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學會或商會等組織2、本地大學及教育機構3)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1 不論以何種方式註冊、成立或設立,該等機構須為根據《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而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或其會章或組織章程細則需明確規定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不會分攤任何紅利、利潤或資產。申請者須提供相關組織章程細則,以證明該等機構屬非牟利性質。
2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非牟利社團或組織(如專業團體、工商組織或其他行業支援組織),包括但不限於:《社團條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專上學院條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條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註冊、成立或設立的教育機構。
申請機構須向執行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請無須繳付任何費用︰
在接獲申請後,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執行機構會將初審意見提交委員會討論,並由醫務衞生局就批准或拒絕申請作最後決定。
培訓主題六「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旨在配合香港首間中醫醫院發展,以及因應中醫跨專業協作的長遠發展需要,培訓及儲備中醫護理專才。 培訓對象為香港註冊護士。
「中醫護理培訓課程」(C1f項目)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16日。
獲委託項目應在30個月內完成,獲政府及基金另行批准者則屬例外。
(a) 基本資料
申請機構須提交相關資料證明其機構的組織及舉辦課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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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核範疇 | 提交相關資料以作證明 |
1 |
具備課程管理架構及委任課程統籌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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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為課程教學所需提供的場所及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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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符合師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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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設有負責開發、規劃及制定課程的課程諮詢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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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課程舉辦日期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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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課程收生人數及培訓對象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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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技術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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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核範疇 | 提交相關資料以作證明 |
實行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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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詳細的培訓大綱、教學及評核方法,並重點說明符合課程要求的機制和具體實施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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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伙伴網路及課程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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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質保證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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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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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執行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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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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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舉辦課程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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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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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利於課程籌備、推行和達致培訓目標的措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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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醫藥護理課程的總學習時數必須不少於80小時,並設有評估預期學習成果;如一年内重複舉辦同一課程只計算一次。
(C) 預算支出
申請機構應在預算中詳細列出各項開支明細,主要預算項目須包括但不限於︰
5 申請機構應就所有要求的實習時數,建議詳細可行的實習方案,並在財政預算中列明當中所涉及的費用。
6 基金的行政支援撥款資助上限為獲委託項目開支或實際項目開支(未計及行政支援撥款之前,以較低者為準)的10%。
7 「項目帳戶」指須在《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註冊的持牌銀行以其名義開立及保存獨立帶利息的銀行帳戶。
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電郵遞交申請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計劃書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正本(已簽署及蓋章)、計劃書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信封請註明「 配合中醫醫院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項目—中醫護理培訓程( C1f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