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B1計劃能更有效支援業界推行項目,以達至預期成效,基金現就B1計劃推出多項優化措施:
擴闊B1計劃的資助範圍
- 涵蓋B1計劃下活動主要演講嘉賓或特邀嘉賓的膳食費用(只適用於參與現場活動超過3小時的主要演講嘉賓或特邀嘉賓,不包括準備及交通時間),每人每日各餐資助上限為:早餐150港元,午餐200港元,晚餐400港元,而每人每日資助上限為500港元,且該膳食費用的支出預算不得超過項目申請撥款總金額的10%。最終的資助金額將根據獲資助項目的總資助金額作出調整,除非獲資助機構提供充分理據並獲得委員會的批准,該膳食費用可獲資助的金額不得超過項目總資助金額的10%;及
- 涵蓋B1計劃下活動期間的飲品及茶點費用(只適用於為活動參與者提供飲品或茶點屬申請項目中有關活動的必要構成部分),資助上限為每人每日50港元(項目小組成員及現場工作人員不在資助之列)。
優化B1計劃項目在資金收入的財政安排
- 若項目有可預計的資金收入(如申請機構投入項目的資金、門票收入等),申請機構須在申請項目預算中列明,並詳細說明其性質及獲取收入方式(如門票銷售方式)。相關安排須事先取得執行機構/委員會/政府的書面批准,而獲資助項目的終期撥款額將考慮此收入而作出調整。
優化B1計劃項目在捐贈及/或贊助的財政安排
- 如項目有可預計的捐贈及/或贊助,申請機構須在項目預算中明確說明,並仔細列明捐贈及/或贊助的性質,以及捐贈者和/或贊助者的特別要求。申請機構同時須遵守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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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接受由下列人士或機構提供的捐贈、贊助或廣告,或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與其有關聯,包括但不限於(i) 與煙草、吸煙產品及其相關產品或其替代品;(ii) 任何與酒精飲品相關的產品或服務;(iii) 任何與色情或暴力內容相關的產品或服務。
- 不得接受任何實際、潛在或視爲存在利益衝突的捐贈、贊助或廣告,或有可能令政府尷尬或損害政府或香港形象或聲譽的任何捐贈、贊助或廣告。
- 除非獲得執行機構/委員會/政府的書面批准,不得接受以項目冠名為條件的捐贈及/或贊助。
- 在未獲得執行機構/委員會/政府書面批准前,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捐贈及/或贊助,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實物或服務,而獲資助項目的終期撥款額將考慮此捐贈及/或贊助而作出調整。
- 任何與捐贈及/或贊助相關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推廣、宣傳、鳴謝等,以及展示捐贈及/或贊助單位的徽標或名字等,均須事先取得執行機構/委員會/政府的書面批准。
以上優化措施即日生效,適用於下一輪B1計劃的新申請。下一輪B1計劃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2日。
了解更多:
B1計劃:https://www.cmdevfund.hk/tc/support-programme/isp/b1-1b1-2/?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