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計劃支持就中醫非藥物干預措施,例如針灸、拔罐、推拿及其他手法治療的療效(efficacy)及效益(effectiveness)進行臨床研究,以提供高質量的證據。為免獲資助項目的研究成果缺乏臨床意義,現根據既定的方法學原則,為有意進行先導性試驗或中醫非藥物干預的非隨機對照試驗的申請機構提供清晰指引,以助申請機構善用中醫藥發展基金(基金)的資助以進行更高質量並具臨床意義的臨床研究。有關「申請資助以進行先導性試驗或中醫非藥物干預的非隨機對照試驗的注意事項」細節如下:
(a) 指引一:現有記錄顯示已於臨床長期應用或預期危害程度較低的中醫非藥物干預措施,其先導性試驗將不獲資助。
(b) 指引二:申請項目須直接進行第二或第三期的隨機對照試驗。
(c) 指引三:不鼓勵申請項目以非隨機試驗設計(例如:隊列研究、病例對照研究)以確立療效或效益。
基金對B2計劃申請項目進行評審時將遵循以上準則,持續推動在現有的中醫傳統知識基礎上,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嚴謹的當代臨床實證。
以上準則將在B2計劃第25輪申請(即2025年12月截止申請的批次)開始試行,在對申請機構的反饋意見中將會納入新的指引和要求。在B2計劃第26輪申請(即2026年6月1日截止申請的批次)起,有關指引將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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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計劃的優化措施:https://www.cmdevfund.hk/tc/support-programme/isp/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