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中醫診所設施資助計劃 (A1-4) - 常見問題(FAQ)
申請資格
1. 我的診所除了提供中醫診症,亦涉及其他業務(如西醫診症、中藥零售或批發等),可否申請改善中醫診所設施資助計劃?
否,因為在本資助計劃下,中醫診所定義為「持有有效的執業證明書的中醫師及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下的註冊或表列的中醫在其執業過程中專用的處所」。如申請機構涉及其他業務,則未能符合「專用於中醫診症的中醫診所」的申請資格。
2. 如中醫師為診所僱員,可否作為中醫診所負責人申請改善中醫診所設施資助計劃?
否。本計劃的申請資格為個人開設的中醫診所。
申請須知
3. 我的診所可否申請購買多於一項設施?
可以。一次申請可包含多於一個軟件或硬件改善項目。
4. 如每間合資格個人開設的中醫診所最多可獲$25,000港元資助。但我的申請只獲批10,000港元,仍有餘額15,000港元,可否再次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提交多於一次申請,惟同一申請人的總資助額上限維持為$25,000港元。
5. 同一間中醫診所可否分階段多次申請?
申請人可以提交多於一次申請,惟同一申請人的總資助額上限維持為$25,000港元。
6. 我的診所是否於遞交申請時,需要提供兩份或以上的報價?
否。申請機構遞交申請時,只須提交一份該設施的參考報價。申請機構可提供該照片、網上截圖或宣傳單張作為參考報價。參考報價必須清晰顯示該設備的型號及金額。如申請人自行手寫金額則不能視作參考報價。
7. 如我的診所在遞交申請前已經購買設施,我可否提供該設施的單據以申請資助?
否。申請機構須於協定期限內購買該設施方可獲得資助。如該設施非於協定期限內購買,均不可獲得資助。
8. 改善中醫診所設施資助計劃的審批需時多久?
就申請所需文件齊備的申請,執行機構約需三個月時間處理申請。有關時間僅供參考,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及項目整體收到申請數目的情況,所需時間或有所不同。
項目範圍
9. 我的診所可否申請購買任何設施?
否。申請機構必須申請添置本計劃「合資格診所設施項目名單」內的項目類別。參考例子如下:
「合資格診所設施項目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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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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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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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硬件(如桌上、手提或平板電腦)和相關軟件(如作業系統、防毒軟件),如同意安裝由政府提供的「醫承通」將獲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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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上、手提或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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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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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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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滑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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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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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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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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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接式硬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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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醫診症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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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醫診所管理病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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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公室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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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腦防毒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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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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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藥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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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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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劑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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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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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針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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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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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譜治療儀(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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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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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儲存及相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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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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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粉包裝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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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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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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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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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用具清潔及消毒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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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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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清潔及消毒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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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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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感染防控相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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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2 |
艾灸相關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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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3 |
拔罐相關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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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4 |
中藥配劑相關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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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5 |
骨傷/跌打治療相關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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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6 |
臨床診斷相關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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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的診所可否申請購買消毒及清潔用品(如消毒酒精、清潔劑等)?
一般而言,消耗品申請不會獲得資助。
11. 如我的診所考慮購買電腦,是否必須同意安裝由政府提供的「醫承通」?
否。但同意安裝「醫承通」將獲優先考慮。
12. 如我的診所申請時同意安裝由政府提供的「醫承通」,但獲批後沒有安裝該系統,會否影響我的申請?
會。如申請機構同意安裝由政府提供的「醫承通」,於申請發還款項時未能提交特許協議,將不獲發放資助款項。
13. 我的診所可否從非本地供應商購買設施?
可以。申請機構須確保該非本地供應商可提供書面報價。書面報價須載有:1) 產品名稱、2) 產品數量、3) 產品價錢、4) 供應商名稱、5) 供應商聯絡方法(如電話或電郵)、6) 發出日期。
採購程序
14. 我的診所何時可以開始進行採購程序?
申請項目獲基金執行機構審批後,基金執行機構將會以電郵通知申請機構,並將資助協議的正本文件郵寄至申請機構的通訊地址。申請機構必須簽署資助協議,並於2星期內將正本寄至基金執行機構。申請項目必須於按照資助協議的協定期限內完成。
15. 書面報價的定義是什麼?
書面報價須載有:1) 產品名稱、2) 產品數量、3) 產品價錢、4) 供應商名稱、5) 供應商聯絡方法(如電話或電郵)、6) 發出日期。
獲資助中醫診所須於申請獲批後,根據簽妥的資助協議上的協定期限內進行採購程序。申請人應至少收到兩份以上的書面報價,並必須接納報價最低的合資格者。有關詳情請參閱「申請資助指引」內第3.5節–採購程序。
16. 如我的診所無法提交兩份或以上的書面報價,應如何處理?
申請人必須遵守「申請資助指引」內第3.5節–採購程序進行有關工作。
如未能在市場上找到兩個報價,申請者必須在發還款項申請表格提供充份理據。
17. 如我的診所於申請獲批後,未能購買當時所申請的型號。我可否更換型號?
申請人必須遵守「申請資助指引」內第3.5節–採購程序進行有關工作。
如在申請獲批後,未能購買資助協議內所列的申請診所設施的型號,申請機構可以更換相似型號的設施,惟該診所設施必須符合已提交的申請表格上的申請目的。申請者必須在發還款項申請表格填寫已符合提交申請目的的理據。
18. 如我的診所於申請獲批後診所資料有所更改,應如何處理?
獲批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資助協議來執行,任何項目或資助協議的修訂、更改或附加,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推行時間、項目範圍、財政預算的更改或更替獲資助診所的代表等,必須事先獲取計劃執行機構或政府的書面批准。獲資助診所必須提供更改的原因及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發還款項
19. 我的診所已按照申請指引完成採購程序,如何獲得資助款項?
申請機構須填寫發還款項申請表格後,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提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20. 我可否提供我本人的個人銀行戶口以申請發還款項?
如為個人開設的中醫診所,申請機構須提供與商業登記證相同名稱的銀行戶口。若為非牟利機構/學術機構轄下的中醫診所,申請機構須提供與非牟利機構/學術機構相同名稱的銀行戶口或由非牟利機構/學術機構確認受資助的中醫診所的銀行戶口。
質素檢查
21. 執行機構人員會否進行檢查申請設施?
執行機構將獲准隨時在合理通知的情況下進行核查或/和驗證,以確認該獲批項目是按照計劃執行。
22. 核查期為期多久?
核查期由項目完成日起計一年,申請機構須保留獲資助的軟件或硬件改善項目至核查期完結。如核查期間發現申請機構未能履行協議書有關使用獲資助的軟件或硬件至少一年的承諾,基金諮詢委員會、基金執行機構或政府將保留追討已發放資助款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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