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 A1-2, A1-3) - 常见问题(FAQ)
1. 申请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所需时间?
就文件齐备的登记,执行机构约需二十个工作天时间处理登记申请。有关时间仅供参考,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及项目整体收到的申请数目,所需时间或有所不同。基金执行机构审核后,将透过电邮或邮件發出通知,确认资助帐户已正式生效,并附上登入帐号及密码供登入网上系统之用。
2.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将于何时截止申请?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计划现正接受申请。申请人全年均可递交申请。资历架构认可的培训课程(A1-1课程)、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A1-2课程)的课程申请须于开课前登记课程。如申请人在课程开课日后递交申请表格,基金执行机构有权不受理有关申请。
只适用于一般进修课程(A1-3课程) 的安排:
A1-3课程的申请人成功开立个人资助帐户后,则获原则上批核A1-3课程的最高资助额$1,000。报读A1-3课程的申请人,毋须预先登记拟修读之课程,修毕课程后可直接于网上帐户内申请發还资助款项或递交纸本申请表格。
3. 哪些是「合资格培训课程」?如何查找可报读的课程?
申请人必须报读本计划下已登记的培训课程。中医师或中药从业员可按照其需要自行选择已登记的培训课程。有关「合资格培训课程」之名单*,将不时在中医药發展基金网页上更新并公佈,请 按此参阅。申请人应自行向课程提供机构查找、瞭解及评估已登记培训课程的课程资料是否适合自己的进修需要。
*「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分别为註册/表列中医师及中药从业员而设,申请人请根据自己的资格查阅所属的名单,基金执行机构只会资助申请人报读其中一份名单上的课程。
4. 内地培训机构提供的中医药课程会否被纳入「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
「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暂时未有列入内地培训机构提供的中医药课程。名单会不定期更新,请留意基金网页最新公布的「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
5.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的资助比例及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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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 (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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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
(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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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进修课程
(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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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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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或以下的课程(资历架构级别5或以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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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或以上的课程(资历架构级别6或以上)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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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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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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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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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申请人$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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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申请人$25,000
(每课程上限为$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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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申请人两年内总上限为$1,000
(最多可分为两阶段;申请人须一年内申请首阶段發还至少$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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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个课程类别均有独立的资助上限,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报读三个类别的课程而不影响个别课程类别的获批资格及资助金额。凡成功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申请人,将不应再就相同的课程向政府的其他计划申请资助,例如︰持续进修基金、报读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课程、在「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下获提供助学金或贷款、在「为修读香港自资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提供免入息审查资助计划」或「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下获得资助等。同样地,如申请人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亦不应就相同的培训课程向本计划申请资助。
6. 基金执行机构向合资格申请人發放课程资助款项时,对申请人的课程出席率及课程评核分数方面有什么要求?
申请人须达到培训机构规定的出席率及在课程评核中取得培训机构所定立的合格分数,以获取培训机构發出的修业证明书。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A1-1) 申请人的發还款项申请表格特设由申请人交予培训机构填写及盖章的部分,申请人须于申请發还款项的同时递交此部分予基金执行机构批核,以证明申请人「已出席不少于课程所规定的出席要求,并在课程评核中取得培训机构所定立合格的整体分数的百分比率」,以及没有就所申报之课程在其他政府资助的计划下获得资助。
7. 如何申请發还资助款项?
获资助申请者须履行以下条款及条件,基金执行机构才会發放相关资助款项:
A1-1及A1-2课程
获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A1-1课程) 、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 (A1-2课程) 资助的申请人,须于网上帐户内先完成课程登记(当申请人取得登入帐号及密码后应尽快完成课程登记,以获基金原则上批核可资助金额,以免影响最终發还款项的审批结果),并在课程开课1 年后2个月内向基金执行机构提交以下文件:
填妥的發还款项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第 II 部份须盖有培训机构的印章(只适用于A1-1课程的申请人)
缴付学费的证明文件副本
成功修毕课程的证明文件副本
载有申请人姓名、帐户号码及银行名称/银行编号的银行存摺首页或月结单副本
如课程为期长达1年以上,须由课程开课日起计,每年向基金执行机构提交课程收据、完成/部分完成课程的证明文件,并获取基金执行机构批准。
A1-3课程
获一般进修课程(A1-3课程) 资助的申请人,须于资助帐户正式生效后,最多可分两阶段申请首年及第二年的资助,申请人于首年须申请發还至少港币500元资助,如首年申请的资助少于港币500元,馀额亦不能于第二年申请發还。申请资助限期为每阶段完成后的2个月内*向基金执行机构提交上述文件(除项目b外)。
*如资助帐户正式生效日为2021年1月2日,首年课程修读期限为2022年1月31日,申请资助期限则为2022年3月31日。第二年课程修读期限为2023年1月31日,而申请资助期限则为2023年3月31日。基金發还资助限期可能会更新,以基金最新公布之限期为准。
就文件齐备的登记,执行机构约需三个月时间处理發还资助申请。有关时间仅供参考,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及项目整体收到的申请数目,所需时间或有所不同。基金执行机构审核后,将以银行过户方式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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