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簡介
下一輪的「行業支持計劃(B計劃) 」的申請之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29日。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的申請
中醫藥發展基金自2020年2月27日起,已在行業支援計劃(包括B1-1、B1-2和B2計劃)下加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作為優先考慮主題,鼓勵業界提出與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有關的培訓、推廣及研究項目的申請。基金已完成最後一批的加快處理「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申請,此後「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項目」將繼續列作優先考慮主題,有關申請將與其他B計劃的申請一同處理。執行機構會密切留意疫情發展和業界的實際需要,適時推出措施為業界提供適切的支援。
目的
優化行業操作守則、生產技術及流程,確認市場上人才或資源現有之不足,多方面推進中醫藥行業發展。
申請資格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下註冊的非牟利組織*(包括但不限於中醫藥相關的專業團體、商會或學會等組織)、本地大學及已經註冊的高等教育院校均可提出申請。已成功申請其他政府資助的項目將不予考慮。
*非牟利組織是指不派發紅利予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其他人士的非分配利潤組織。
項目範圍
項目可涵蓋不同類型的研究,例如:中醫中藥的技術應用研究、行業性市場調研、諮詢會等。
完成時間
除非獲得基金諮詢委員會同意,項目原則上應在2年內完成。
資助金額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最高資助額為$2,000,000港元。
申請及審批流程
申請機構須向基金執行機構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機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商業登記證、章程或相關文件)及計劃書(列明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研究人員背景、調研對象、調研主題、調研目的、方法學、支出預算等,限於10頁內),提交申請無需繳付任何費用。在接獲申請後,基金執行機構會根據審批準則進行初步審核,並由基金諮詢委員會進行討論。最終由醫務衞生局就申請作最後決定。
審批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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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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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相關行業及界別的均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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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是否符合優先考慮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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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須具備執行項目的中醫藥專業知識或進行相關研究的經驗及管理項目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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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訂立的實施計劃是否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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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研究方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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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的財政預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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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研究能否填補行業或市場上的知識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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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並未納入其他政府資助範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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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項目的計劃能否達致其目標。
資助發放安排及報告要求
根據項目的執行時間,申請機構可選擇不同的資助發放安排:
1. 完成項目後報銷項目開支;或
2. 要求執行機構預先撥款:
(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不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兩次撥款-(首期及終期);
(ii) 如項目的推行時間超過15個月,執行機構可安排三次撥款-(首期、中期及終期)。
如涉及中期撥款,申請機構需於項目開始第14個月提交中期報告及中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並在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申請機構須提交總結報告及終期經審核的財務報告。有關資助款項發放的相關條件、報告及審計賬目的要求可參考本計劃申請資助指引。有關報告的範本亦可於本網站下載。
以下為運作流程:

2022年3月28日「中醫藥發展基金」行業支援計劃及中醫藥資源平台最新資訊分享會 - 項目經驗分享(三)
申請指引及表格
申請指引
對象 |
文件類別 |
下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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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 |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 申請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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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臨床路徑/指南相關項目評審範疇
對象 |
文件類別 |
下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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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 |
中醫藥臨床路徑/指南相關項目評審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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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格
對象 |
文件類別 |
下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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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 |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 申請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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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規劃工具
對象 |
文件類別 |
下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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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 |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 預算規劃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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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可透過以下方式將申請表格連同相關文件遞交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1. 郵遞
地址:香港九龍達之路78號生產力大樓(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2. 電郵
申請機構可將申請表格及計劃書以MS Word 版本方式電郵至enquiry@cmdevfund.hk遞交申請,並必須於申請截止日期後一星期內,把申請表格正本及所需文件副本郵寄至中醫藥發展基金執行機構。
範本
範本
對象 |
文件類別 |
下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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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 |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 中期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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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 |
中醫藥應用調研及研究資助計劃(B2)總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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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 |
核數師注意事項_只提供英文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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