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 A1-2, A1-3) - 中医药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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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 A1-2, 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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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申请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开立个人资助帐户的所需时间?

就开立个人资助帐户的申请,在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后,执行机构约需一个月时间处理。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及项目整体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所需时间或有所不同,有关时间仅供参考。基金执行机构在完成审核后,将透过电邮或邮件向申请者发出通知,确认个人资助帐户已正式生效,并附上登入帐号及密码供登入网上系统之用。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将于何时截止申请?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全年均接受申请。自2023年2月26日起,申请程序已经简化,申请者可于成功修毕课程后直接登入网上帐户系统或递交纸本申请表格以申请资助发放,具体安排请参阅计划主页。

哪些是「合资格培训课程」?如何查找可报读的课程?

申请者必须报读本计划下已登记的合资格培训课程。合资格申请者可按照其需要自行选择已登记的合资格培训课程,不受「中医」或「中药」课程类别所限。申请者应自行向课程提供机构查找、了解及评估拟报读的课程,并确认是否符合有关课程的收生要求。有关「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将不定期在中医药发展基金网页上更新并公布,请按此参阅。

内地培训机构提供的中医药课程会否被纳入「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

「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暂时未有列入内地培训机构提供的中医药课程。名单会不定期更新,请留意基金网页公布最新的「合资格培训课程名单」。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下不同课程的资助比例及上限?
  A1-1课程

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
A1-2课程

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
A1-3课程

一般进修课程
资助比例
  • 资历架构级别5或以下的课程(例如学士或以下)课程:90%
  • 资历架构级别6或以上的课程(例如硕士或以上)课程:60%
90% 90%
资助上限 港币60,000元 港币25,000元
(每课程上限为港币5,000元)
港币1,000元
(申请者只需在课程完结后的第三十六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内提出资助申请。不设每年报销资助的最低金额限制。申请者原则上每年只可以提交一次报销资助申请)

以上三个课程类别均有独立的资助上限,申请者可以同时申请报读三个类别的课程而不影响个别课程类别的获批资格及资助金额。凡成功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申请者,将不应再就相同的课程向政府的其他资助计划申请资助,例如︰持续进修基金、报读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课程、在「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下获提供助学金或贷款、在「为修读香港自资学士学位课程学生提供免入息审查资助计划」或「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下获得资助等。同样地,如申请者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计划,亦不应就相同的培训课程向本计划申请资助。

基金执行机构向合资格申请者发放课程资助款项时,对申请者的课程出席率及课程评核分数方面有什么要求?

申请者须达到培训提供机构规定的出席率及在课程评核中取得培训提供机构所定立的合格分数,以获取培训提供机构发出的修业证明书。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A1-1课程) 申请者的发放款项申请表格特设由申请者交予培训提供机构填写及盖章的部分,申请者须于申请发放款项的同时递交此部分予基金执行机构审核,以证明申请者「已出席不少于课程所规定的出席要求,并在课程评核中取得培训提供机构所定立合格的整体分数的百分比率」,以及证明没有就所申报之培训课程在其他政府资助的计划下获得资助。

如何申请发放资助款项?
申请者可于开立个人资助帐户一并提交已修毕课程的发放资助申请,已开立个人资助帐户之申请者可登入网上系统/提交纸本申请表格提交申请。获资助申请者须履行以下条款及条件,基金执行机构才会发放相关资助款项:
 
A1-1及A1-2课程
成功修毕A1-1及A1-2课程后的第十二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内递交发放资助申请,申请所需文件如下:
  1. 填妥的网上/纸本申请表格发放款项部分
  2. 申请表格附录二须盖有培训机构的印章(只适用于A1-1课程的申请者)
  3. 缴付学费的证明文件副本
  4. 成功修毕课程的证明文件副本
  5. 载有申请者姓名、帐户号码及银行名称/银行编号的银行存折首页或月结单副本(最近三个月内发出)
若申请者在开立个人资助帐户时一并提交发放资助申请,执行机构会先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及所修毕的课程资料,然后才处理发放资助的申请,就文件齐备的申请,申请者一般会于收到A1-1及/或A1-2课程资助申请结果通知电邮后约三个月内收到资助款项;若申请者已开立个人资助帐户,只须提交相关已修毕课程的发放款项申请,就文件齐备的申请,执行机构约三个月内处理申请。有关时间仅供参考,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及项目整体收到的申请数目而定,所需时间或有所不同。基金执行机构审核后,将以银行过户方式支付款项。
 
A1-3课程
A1-3课程报读者的申请资助限期,为成功修毕课程后的第三十六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内递交的资助申请,申请者可于第一年申请全数金额$1,000港元的资助上限,亦可以按次于第两或三年递交申请,惟每年只可递交一次申请。申请所需文件如下:
  1. 填妥的网上/纸本申请表格发放款项部分
  2. 缴付学费的证明文件副本
  3. 成功修毕课程的证明文件副本
  4. 载有申请者姓名、帐户号码及银行名称/银行编号的银行存折首页或月结单副本(最近三个月内发出)
若申请者在开立个人资助帐户时一并提交发放资助申请,执行机构会先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及所修毕课程的资料,然后才处理款项发放的申请,就文件齐备的申请,申请者一般会于收到个人资助帐户及A1-3课程资助申请结果通知电邮后约三个月内收到资助款项;若申请者已开立个人资助帐户,只须提交相关已修毕课程的发放款项申请,就文件齐备的申请,执行机构约三个月内处理申请。有关时间仅供参考,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及项目整体收到的申请数目,所需时间或有所不同。基金执行机构审核后,将以银行过户方式支付款项。
如果我已经开立个人资助帐户并完成一个A1-1/A1-2课程,在申请第二个A1-1/A1-2课程时,还需要再次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吗?

申请者在通过基金执行机构就本计划的资格审核后,其资格将在三年内有效(由申请者个人资助帐户生效日起36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内维持有效),在限期内的资助发放申请将无须再次进行资格审核。有关资格到期日,申请者可以在个人网上帐户内查阅。

我是中医执业资格试应届考生,故暂时未能提交执业证明书,可以申请基金资助吗?

申请者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经审核后方可获得基金资助,中医执业资格试的应届考生可待取得执业证明书后,方提交开立个人资助帐户以及资助发放的申请。倘若申请者希望在报读本计划下的合资格课程前得知成功修毕课程后可获资助的金额,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执行机构查询。申请者最后是否能获得本计划下的资助,将视乎审批结果而定。

何谓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理事会成员的「联系人士」?

「联系人士」是指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理事会成员(下称:理事会成员)的「相关者」及「相联人士」,定义如下:

(a)     「相关者」,指:

(i)  该理事会成员的亲属或合伙人;或

(ii)  某公司,而该公司与该理事会成员共有一名或多于一名相同的董事;

(b)     「相联人士」,指:

(i)  任何直接或间接管控该理事会成员的人;

(ii)  任何直接或间接受该理事会成员管控的人;或

(iii)  任何受上文(i)或(ii)段中所述人士管控或管控(i)或(ii)段所述人士的人;

(c)      对另一人(「受管控的人」)的「管控」,指某人:

(i)  藉持有该受管控的人或任何其他人的或与上述人士有关的股份、权益或表决权;

(ii)  凭借由影响受管控的人或任何其他人的章程、组织章程大纲或细则、合伙、协议或安排(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可强制执行)所赋予的任何权力;或

(iii)  凭借担任该受管控的人或任何其他人的董事;

       而确保使受管控的人的事务按照行使管控的人的意愿处理;

(d)     「董事」指任何担任董事职位的人(不论其职称为何),包括事实董事或影子董事。就此声明而言,「董事」是指根据《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条例》(香港法例第1116章)第9条委任的理事会成员;及

(e)     「亲属」指有关人士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而在推断亲属关系时,被领养的子女必须当作既是其亲生父母的亦是其领养父母的子女,而继子女亦必须当作既是其亲生父母的亦是其继父母的子女。

 

更多有关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 A1-2, A1-3)之查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