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 A1-2, A1-3) - 中医药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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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 A1-2, 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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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成为课程提供机构

培训课程提供机构

 

培训课程提供机构是指能够提供以下培训课程的香港註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学会或商会等组织、本地大学及教育机构):

a)  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A1-1 课程)︰

  1. 中医培训课程
  2. 中药培训课程

b)  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A1-2 课程)︰

  1. 中医培训课程
  2. 中药培训课程

c)  一般进修课程(A1-3 课程):

  1. 中医培训课程
  2. 中药培训课程

登记成为培训课程提供机构

 

培训课程提供机构如进行新登记培训课程的申请,都必须符合下列相同的登记要求:

a)  第一类别 「资历架构认可培训课程」(A1-1课程):

     (i)  中医培训课程:

           -   须为符合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医组订定的注册中医进修中医药学(CME)要求之课程;及

           -   香港资历架构级别4或以上的课程(例如高级文凭或以上)。

     (ii) 中药培训课程:

           -   由「中药进修课程提供机构」举办;及

           -   课程主要内容符合「中药从业员进修范围」;及

          -  香港资历架构级别2或以上的课程(例如证书或以上)。

b)  第二类别「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A1-2课程):

     (i)  中医培训课程:

            -   须为符合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医组订定的注册中医进修中医药学(CME)要求之课程;及

            -   具合适评估方法的课程。

    (ii)  中药培训课程︰

            -   由「中药进修课程提供机构」举办;及

            -   课程主要内容符合「中药从业员进修范围」;及

            -   具合适评估方法的课程。

c)  第三类别 「一般进修课程」(A1-3课程):

     (i)    中医培训课程:

             -   须为符合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医组订定的注册中医进修中医药学(CME)要求之课程。

    (ii)    中药培训课程︰

             -   由「中药进修课程提供机构」举办;及

             -   课程主要内容符合「中药从业员进修范围」。

「中药进修课程提供机构」

 

举办中药进修课程的课程提供机构须符合以下要求︰

  1. 为香港註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学会或商会等组织、本地大学及教育机构);及
  2. 于过去五年(递交申请表格起计)曾为中药业界提供有关中药的培训课程,每课程单元须多于50人参与;及
  3. 具相关专业人才。

「合适评估方法」培训课程之有关要求

 

中医药从业员资助计画中,包含评估的培训课程须具备「合适评估方法」,有关要求如下︰

  1. 课程考核的形式不限,以配合课程设计,反映学员是否能达到预期学习目的为原则,基本的评估方法包括笔试、书面报告或/及实务评估(操作考核)等;
  2. 课程必须包括出席率要求,如学员未能满足出席率要求,当被视为未能完成课程论;
  3. 一般而言,如课程内容以理论讲授为主,其考核可以笔试或书面报告等形式进行;如内容以实际操作为主,则宜包括操作考试;
  4. 考核题目设计须符合课程水准,一般建议考题宜多于一种题型,其中包括文字论述题;
  5. 所有考核须保存清晰、完整的证据和记录,例如笔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答题卷(连改卷评分);操作试的试题、评分准则、评分纸和考试录影等,培训课程完结后,以上证据和纪录均须妥善保存七年或执行机构稍后公布日期(以较早到期为准),以备查考;
  6. 课程举办机构有责任确保考核安排和过程确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有合理足够的措施确保考核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进行;
  7. 课程提供机构在课程完结后,须总结学员的出席和考核情况,并向能通过出席率和考核要求的学员发出证明;及
  8. 生产力局可能会到现场考查课程和考核情况,亦会抽查考核相关的档案。

注册中医进修中医药学的相关科目

 

请参阅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建议的「注册中医进修中医药学的相关科目」。

 

中药从业员进修范围

 

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所订定的「中药从业员进修范围」包括︰

  1. 临床中药学;
  2. 中药制剂学;
  3. 中药炮制学;
  4. 中药鉴定学;
  5. 中药药事管理;
  6. 中药供应链管理;
  7. 中药商品学;
  8. 中药药理学;
  9. 中药相关法规;
  10. 中药理论;
  11. 中药文献学;
  12. 中成药学;
  13. 中药用药安全;
  14. 中药/中成药分析;
  15. 中药毒理学;
  16. 中药临床药学;
  17. 方剂学;
  18. 药用植物学/生药学;及
  19. 香港中药习用品介绍。

培训课程名单

 

培训课程名单将列载以下资料:

  1. 培训课程名称及基本资料;
  2. 培训机构名称及联络资料;
  3. 登记类别(资历架构认可的中医师或/及中药从业员培训课程、包含评估的中医或/及中药培训课程和/或一般中医或/及中药进修课程);
  4. 资料只供名单使用者作为参考的免责条款;
  5. 其他与申请本资助计划相关的资料

名单资料会适时更新,供公众下载及协助参与资助计划的申请者搜索合适的合资格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登记指引及表格

 

有兴趣参与的培训课程提供机构可向执行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并请参阅培训课程登记指引的登记程序及准则。申请机构应填妥申请表格,清楚列明欲登记的培训课程的所属类别,并把已填妥之登记申请表格连同所需证明文件,递交执行机构。所有符合登记准则的培训课程均会按登记类别列入名单,并获执行机构书面通知。

提交登记申请无需缴付申请费用,登记课程的数量亦没有限制。

培训课程登记指引
申请登记培训课程表格
透过网上登记系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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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邮寄方式提交
透过邮寄方式提交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 (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更多有关中医药从业员培训资助计划 (A1-1, A1-2, A1-3)之查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