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 计划) - 中医药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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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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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简介

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计划)旨在促进中西药相互作用领域的研究和国际合作,以配合落实《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探索应用大数据、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的国际研究合作及发掘更多具临床意义的证据,推动中医药国际化的政策措施。现阶段C3计划下的研究主题包括:

主题一:中西医电子医疗纪录药物流行病学研究项目 (C3a项目);及

主题二:开发中西药相互作用临床指南编制方法的研究项目 (C3b项目)。

 

申请详情

「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计划)」-「中西医电子医疗纪录药物流行病学研究项目(C3a项目)」及「开发中西药相互作用临床指南编制方法的研究项目(C3b项目)」 的申请之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申请资格

在香港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1机构(包括但不限於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学会或商会等组织2、本地大学及教育机构3)均可提出申请。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将不予考虑。

1 不论以何种方式注册、成立或设立,该等机构须为根据《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而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或其会章或组织章程细则需明确规定其董事、股东、雇员或任何人士不会分摊任何红利、利润或资产。申请者须提供相关组织章程细则,以证明该等机构属非牟利性质。

2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社团或组织(如专业团体、工商组织或其他行业支援组织),包括但不限於:《社团条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教育机构。

注:申请机构资格或会因应个别主题项目而有所不同。申请机构应参阅拟申请主题项目的「项目要求及安排」文件,以确保其符合申请资格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申请及审批流程

申请机构须向执行机构递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请无须缴付任何费用︰

  1. 已填妥的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可向执行机构索取或从基金网站下载);
  2. 申请机构资格证明文件(例如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社团注册证明书、免税证明书、章程或相关文件)的副本;及
  3. 详细研究计划书(以中文或英文撰写均可)(须参照拟申请的C3计划下个别主题的「项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在接获申请後,执行机构会根据审批准则进行初步审核。执行机构会将初审意见提交委员会讨论,并由医务衞生局就批准或拒绝申请作最後决定。

审批准则

  1. 申请机构资格;
  2. 申请项目的计划能否达致C3个别项目的研究目标及要求;
  3. 申请机构及项目团队须具备执行申请项目的专业知识及/或进行相关研究的经验及管理项目的能力;
  4. 申请项目订立的实施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5. 该研究方法是否合理;
  6. 建议的申请项目财政预算是否合理;
  7. 申请项目并未纳入其他政府资助范畴;及
  8. 申请项目的成本效益。

因应个别研究主题项目的设计及性质,额外加入的审批内容及范畴。申请机构须同时参照个别研究主题项目的「项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发放资助安排

  1. 资助金额将按照项目执行情况及完成的里程碑分阶段发放予获委托机构。
  2. 项目发放资助款项的一般安排如下:
    • 首期拨款(最高可达预计总核准资助金额或预计资助金的40%)将会在获委托机构签署资助协议并成功开立项目帐户後4发放;
    • 第二期拨款(最高可达预计总核准资助金额或预计资助金的30%)将於执行机构接纳获委托机构所提交中期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中期审核帐目),并获基金谘询委员会批准後发放;及
    • 终期拨款(确实资助金额的余额,将会根据终期审核帐目中经过审核的实际项目成本、收入以及拨款余额等因素进行调整)在获委托机构完成所有获委托项目的成果和绩效指标,及总结报告和终期财务报告(包括终期审核帐目)获得执行机构接纳,并获基金谘询委员会批准後发放。
  1. 申请机构可按需要申请「行政支援拨款」,「行政支援拨款」建议资助上限为获委托项目开支或实际项目开支(未计及行政支援拨款之前,以较低者为准)的10%。「行政支援拨款」的最终发放金额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开支作出调整,而项目的最高可获资助上限不变。

4「项目帐户」指须在《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注册的持牌银行以其名义开立及保存独立带利息的银行帐户。

申请指引及表格

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 计划)
申請指引
中西医电子医疗纪录药物流行病学研究项目(C3a项目)
计划申请表格
C3a项目要求及安排
开发中西药相互作用临床指南编制方法的研究项目(C3b项目)
计划申请表格
C3b项目要求及安排

申请机构可透过以下方式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递交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将申请表格及计划书(以MS Word 版本方式),连同所需证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并电邮至enquiry@cmdevfund.hk递交申请,并必须於电邮递交申请後一星期内,把申请表格正本(已签署及盖章)、研究计划书及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信封请注明「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a/C3b项目」)

 

更多有关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 计划)之查询:
Telephone Logo (852) 2788 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