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计划)旨在促进中西药相互作用领域的研究和国际合作,以配合落实《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探索应用大数据、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的国际研究合作及发掘更多具临床意义的证据,推动中医药国际化的政策措施。现阶段C3计划下的研究主题包括:
主题一:中西医电子医疗纪录药物流行病学研究项目 (C3a项目);及
主题二:开发中西药相互作用临床指南编制方法的研究项目 (C3b项目)。
「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计划)」-「中西医电子医疗纪录药物流行病学研究项目(C3a项目)」及「开发中西药相互作用临床指南编制方法的研究项目(C3b项目)」 的申请之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5日。
在香港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1机构(包括但不限於中医药相关的专业团体、学会或商会等组织2、本地大学及教育机构3)均可提出申请。已成功申请其他政府资助的项目将不予考虑。
1 不论以何种方式注册、成立或设立,该等机构须为根据《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而属公共性质的慈善机构或信托团体;或其会章或组织章程细则需明确规定其董事、股东、雇员或任何人士不会分摊任何红利、利润或资产。申请者须提供相关组织章程细则,以证明该等机构属非牟利性质。
2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非牟利社团或组织(如专业团体、工商组织或其他行业支援组织),包括但不限於:《社团条例》(香港法例第151章)、《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前《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32 章)等。
3 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上学院条例》(香港法例第320章)、《教育条例》(香港法例第279章)或其他法例注册、成立或设立的教育机构。
注:申请机构资格或会因应个别主题项目而有所不同。申请机构应参阅拟申请主题项目的「项目要求及安排」文件,以确保其符合申请资格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申请机构须向执行机构递交以下文件,提交申请无须缴付任何费用︰
在接获申请後,执行机构会根据审批准则进行初步审核。执行机构会将初审意见提交委员会讨论,并由医务衞生局就批准或拒绝申请作最後决定。
因应个别研究主题项目的设计及性质,额外加入的审批内容及范畴。申请机构须同时参照个别研究主题项目的「项目要求及安排」文件。
1 EQUATOR (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 网路是一项国际计划,旨在透过推广透明、准确的报告,以及更广泛地使用整全的报告准则,来提高已发表的优质研究文献之可靠性和价值。(https://www.equator-network.org/)
为配合香港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进度,获委托机构须在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期间(为期2年)内完成C3a项目。如因任何原因,获委托机构未能於指定期限内完成,则须获得政府及基金谘询委员会另行同意。
C3a项目下每一个获委托项目的资助金额上限为港币400 万元。
1 EQUATOR (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Transparency Of Health Research) 网路是一项国际计划,旨在透过推广透明、准确的报告,以及更广泛地使用整全的报告准则,来提高已发表的优质研究文献之可靠性和价值。(https://www.equator-network.org/)
为配合香港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进度,获委托机构须在2025年11月至2027年10月(为期2年)内完成C3b项目。如因任何原因,获委托机构未能於指定期限内完成,则须获得政府及基金谘询委员会另行同意。
C3b项目下每一个获委托项目的资助金额上限预设为港币400 万元。
4「项目帐户」指须在《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注册的持牌银行以其名义开立及保存独立带利息的银行帐户。
申请机构可透过以下方式将申请表格连同相关文件递交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将申请表格及计划书(以MS Word 版本方式),连同所需证明文件(以PDF 版本方式)一并电邮至enquiry@cmdevfund.hk递交申请,并必须於电邮递交申请後一星期内,把申请表格正本(已签署及盖章)、研究计划书及所需文件副本邮寄至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地址: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中医药发展基金执行机构)
(信封请注明「推动中西药相互作用研究项目—C3a/C3b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