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B1计划能更有效支持业界推行项目,以达至预期成效,基金现就B1计划推出多项优化措施:
扩阔B1计划的资助范围
- 涵盖B1计划下活动主要演讲嘉宾或特邀嘉宾的膳食费用(只适用于参与现场活动超过3小时的主要演讲嘉宾或特邀嘉宾,不包括准备及交通时间),每人每日各餐资助上限为:早餐150港元,午餐200港元,晚餐400港元,而每人每日资助上限为500港元,且该膳食费用的支出预算不得超过项目申请拨款总金额的10%。最终的资助金额将根据获资助项目的总资助金额作出调整,除非获资助机构提供充分理据并获得委员会的批准,该膳食费用可获资助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资助金额的10%;及
- 涵盖B1计划下活动期间的饮品及茶点费用(只适用于为活动参与者提供饮品或茶点属申请项目中有关活动的必要构成部分),资助上限为每人每日50港元(项目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不在资助之列)。
优化B1计划项目在资金收入的财政安排
- 若项目有可预计的资金收入(如申请机构投入项目的资金、门票收入等),申请机构须在申请项目预算中列明,并详细说明其性质及获取收入方式(如门票销售方式)。相关安排须事先取得执行机构/委员会/政府的书面批准,而获资助项目的终期拨款额将考虑此收入而作出调整。
优化B1计划项目在捐赠及/或赞助的财政安排
- 如项目有可预计的捐赠及/或赞助,申请机构须在项目预算中明确说明,并仔细列明捐赠及/或赞助的性质,以及捐赠者和/或赞助者的特别要求。申请机构同时须遵守以下事项︰
-
- 不得接受由下列人士或机构提供的捐赠、赞助或广告,或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与其有关联,包括但不限于(i) 与烟草、吸烟产品及其相关产品或其替代品;(ii) 任何与酒精饮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iii) 任何与色情或暴力内容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 不得接受任何实际、潜在或视为存在利益冲突的捐赠、赞助或广告,或有可能令政府尴尬或损害政府或香港形象或声誉的任何捐赠、赞助或广告。
- 除非获得执行机构/委员会/政府的书面批准,不得接受以项目冠名为条件的捐赠及/或赞助。
- 在未获得执行机构/委员会/政府书面批准前,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捐赠及/或赞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或服务,而获资助项目的终期拨款额将考虑此捐赠及/或赞助而作出调整。
- 任何与捐赠及/或赞助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宣传、鸣谢等,以及展示捐赠及/或赞助单位的徽标或名字等,均须事先取得执行机构/委员会/政府的书面批准。
以上优化措施即日生效,适用于下一轮B1计划的新申请。下一轮B1计划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日。
了解更多:
B1计划:https://www.cmdevfund.hk/tc/support-programme/isp/b1-1b1-2/?type=0